修性参数的选择同可靠性一样
修性参数的选择同可靠性一样,维修性参数也分使用参数与合同参数。使用部门或订购方在产品论证时用使用参数、使用指标提出要求,经过与承制方协商转换变为合同参数、合同指标。明确定义及条件的某些使用参数及指标也可以作为合同参数和指标。参数选择主要依维据下列因素.
(1)产品的使用需求是选择维修性参数时要考虑的首要因素。例如,常年战备值班的产品(如警戒雷达、通信产品)要随时处于战备状态,首先应选用反映战备完好性的维修性参数。对于执行任务中停机会严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产品(如坦克、火炮等).要反映任务维修性的参数。对于维修费用高、花费人力多的产品要注意选择维修人力和保障费用的参数。
(2)产品的构造特点是选定参数的主要因素。如电子产品,故障检测和隔离是影响维修时间长短的主要因素,要注意选择有关测试性的参数以及反映预防性维修和拆卸、更换、维护时间的有关参数;光机电结合的产品,检查、校正所占维修时间比例大,所以要选择检查校正的维修性参数。
(3)维修性参数的选择还要和预期的维修方案结合起来考虑。如某产品预期的维修方案是在部队基层级完成全部维修作业,基层级不能修复的产品就报废,则只需要反映基层级维修性要求的参数。
(4)选择维修性参数时还必须同时考虑如何考核和验证。无法在内场考核和验证的参数只作为使用参数提出,不能作为合同参数。只有经过适当转换、能够考核、验证后才能作为合同参数。考核方法有试验验证、分析判断、使用验证等。当选择某一维修性参数时,就应同时确定相应的考核方法。否则所蜒的维修性要求,会没有实际效果。
维修性指标的确定同可靠性一样,维修性使用指标也分目标值、门限值,合同指标分为规定值、可接受值。确定维修性指标通常要依据下列因素:
(1)使用儒求是确定指标的主要依据。维修性指标首先要从使用或工作的需求来论证和确定。维修性不只是维修部门的需要,首先是工作使用的需要。例如各种枪、炮及火力控制系统的维修停机时间主要影响工作,削弱部队火力,因而应以不影响工作或影响量小的原则来论证和确定允许的维修停机时间。
(2)应参考国内外现役同类产品的维修性水平。详细了解现役同类产品维修性已经达到的实际水平,是对新研产品确定维修性指标的起点。新研产品-般说维修性指标应优于同类现役产品的水平。
(3)预期采用的技术可使产品达到的维修性水平是确定指标的又一重要依据。采用现役产品成熟的维修性设计能保证达到现役产品的水平。针对现役同类产品的维修性缺陷进行改进就可能达到比现役产品更高的水平。
(4)现行的维修保障体制,维修职责分工,各级维修时间的限制,是确定指标的重要因素。军队产品维修保障体制是从实战需要建立的。-般情况下产品的维修性指标应反映现行产品管理的要求,适应现行管理体制,以免增加部队管理的额外负担。
(5)维修性指标的确定应与可靠性、寿命周期费用、研制进度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权衡。尤其是可靠性与维修性关系卡分密切,在确定维修位指标时往往得要进行可用度分析和可靠性权衡。